闽残联康复〔2017〕121号
转发泉州市残联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7-14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的通知
各设区市残联、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:
在贯彻落实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“十三五”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》(闽政〔2016〕56号)和《福建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(2016-2020年)》中,泉州市残联、财政局结合当地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,出台了《泉州市残联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7-14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的通知》(泉残〔2016〕99号),建立7-14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全覆盖制度。现转发给你们,望各地结合当地实际,学习借鉴,进一步推动我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。
相关链接:泉残〔2016〕99号 泉州市残联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7-14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的通知
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
2017年7月11日